| 石林彝族自治县开展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方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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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9-04 10:19 文章来源:石林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企业科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根据昆商通〔2009〕55号文件精神,为做好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围绕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、《食品安全法》等政策法规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,强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自律意识,强化经营企业对定点屠宰行政执法工作的认可度,增强人民群众对生猪产品安全的信心,促进生猪产品科学健康消费。
二、组织领导
本次活动由县发改局统一组织,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具体承办,成立“石林县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领导小组”,组长由县发改局党委副书记、副局长陈永宁同志担任,成员由县人大法工委、公安局、工商局、卫生局、农牧局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、广电局、县生猪定点屠宰场负责人、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商务工作的领导担任,工作人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,负责开展此项工作。
三、宣传主题
确保肉品质量安全,倡导科学健康消费。
四、宣传内容
1.《食品安全法》;
2.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;
3.生猪产品安全消费知识。
五、宣传时间
2009年8月1日—8月10日
六、活动方式
采取舆论宣传、座谈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1.城区宣传。8月1日至10日,在石林县城采用悬挂布标的方式进行宣传。
2.座谈、检查。请县人大法工委、县公安局、工商局、卫生局、农牧局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和县生猪定点屠宰厂负责人于2009年8月7日上午8:30分在县发改局座谈,座谈后到北大村、板桥进行联合执法检查。届时请当地镇政府分管领导参加检查。
3.媒体宣传。请县广电局开展相应的宣传报道。
七、总体要求
1.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。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,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,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,县屠宰办要以本次宣传活动为契机,扩大宣传面,深入乡镇集市和有赶集习惯的村庄开展宣传活动,同时加强对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的管理,严格要求,严把生猪屠宰“五关”(即:活畜进场检疫关;屠宰检验关;肉品上市检验关;病畜病害肉处理关;疫情防控关),杜绝病害肉流入市场,确保肉品质量安全。
2.突出主题,把握导向。要明确指导思想和宣传主题,认真总结《条例》出台前后生猪屠宰行业的发展变化和取得的成绩,深入挖掘工作中的先进经验、典型人物事迹和重大案例处置情况,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,牢牢把握舆论导向,争取人民群众对开展打击私屠乱宰、查处屠宰违法经营等工作的支持和理解。
3.结合实际,突出重点。要在突出宣传主题的基础上,紧密结合我县建设“放心肉”服务体系、提升肉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实际,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猪肉产品的消费信心,为搞活流通,扩大消费做出贡献。
八、活动结束。由县屠宰办于2009年8月9日前写出书面总结报发改局,发改局于8月10日上报昆明市商务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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